关于执行新版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致客户的通知
时间:2021年06月29日相关客户:
认监委于2021年6月发布《认监委关于发布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认监委2021年第7号公告,详见附件1),明确对《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人造板和木质地板》等12个第一批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进行了修订(以下简称新版实施规则,详见附件2),自2021年6月1日起,《认监委关于发布绿色产品认证机构资质条件及第一批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认监委公告2020年第6号)公布的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废止。现对涉及国推绿色产品认证(认证活动一)证书转换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自2021年6月1日起,我公司将依据新版实施规则实施绿色产品认证及颁发证书,不再受理依据旧版实施规则的绿色产品认证申请。
2.已获得方圆颁发的有效绿色产品认证认证证书可继续使用,认证证书转换工作采取到期换证、产品变更、标准换版等自然过渡的方式完成。
3.其他机构颁发的绿色产品认证证书(证书状态为有效),如认证委托人自愿申请转换为方圆绿色产品认证证书,认证委托人需在产品认证业务系统(http://pc.cqm.cn)国推认证模块提交初次申请及转换申请资料,标题注明“绿色产品认证证书转换认证机构”,经集团公司项目管理人员和认证决定人员确认后,可直接换发方圆绿色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内容与原证书保持一致。
具体事宜请与相关认证工程师联络,联系方式如下:
黄军玲,010-6870 8574,hjl@cqm.com.cn
宋海龙,010-6871 6870,shl@cqm.com.cn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4日
认监委于2021年6月发布《认监委关于发布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认监委2021年第7号公告,详见附件1),明确对《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人造板和木质地板》等12个第一批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进行了修订(以下简称新版实施规则,详见附件2),自2021年6月1日起,《认监委关于发布绿色产品认证机构资质条件及第一批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认监委公告2020年第6号)公布的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废止。现对涉及国推绿色产品认证(认证活动一)证书转换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自2021年6月1日起,我公司将依据新版实施规则实施绿色产品认证及颁发证书,不再受理依据旧版实施规则的绿色产品认证申请。
2.已获得方圆颁发的有效绿色产品认证认证证书可继续使用,认证证书转换工作采取到期换证、产品变更、标准换版等自然过渡的方式完成。
3.其他机构颁发的绿色产品认证证书(证书状态为有效),如认证委托人自愿申请转换为方圆绿色产品认证证书,认证委托人需在产品认证业务系统(http://pc.cqm.cn)国推认证模块提交初次申请及转换申请资料,标题注明“绿色产品认证证书转换认证机构”,经集团公司项目管理人员和认证决定人员确认后,可直接换发方圆绿色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内容与原证书保持一致。
具体事宜请与相关认证工程师联络,联系方式如下:
黄军玲,010-6870 8574,hjl@cqm.com.cn
宋海龙,010-6871 6870,shl@cqm.com.cn
附件1:《认监委关于发布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认监委2021年第7号公告) |
附件2: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防水密封材料 |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纺织产品 |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家具 |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建筑玻璃 |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绝热材料 |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木塑制品 |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人造板和木制地板 |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太阳能热水系统 |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陶瓷砖(板) |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涂料 |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卫生陶瓷 |
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纸和纸制品 |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