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圆广东公司积极参与广州市“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现场确认评审工作
时间:2014年12月01日 2014年11月26日,方圆广东公司陈明东副总经理作为体系专家,与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广东省建材研究院、华南理工大学的相关专家一起应邀参加广州发展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现场确认预评审工作。
“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是指按照《企业标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的要求,运用标准化原理和方法,建立健全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包括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并有效运行;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已实行标准化管理,且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为推动企业标准化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开展了“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评审,它与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及OH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结合,互相补充,互为促进,是加强企业标准化基础工作的一项高效规范评审保障体系,是促进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强有力保障。
“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是指按照《企业标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的要求,运用标准化原理和方法,建立健全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包括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并有效运行;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已实行标准化管理,且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为推动企业标准化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开展了“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评审,它与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及OH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结合,互相补充,互为促进,是加强企业标准化基础工作的一项高效规范评审保障体系,是促进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强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