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建筑施工领域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应用《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
时间:2010年07月14日各建筑施工领域质量管理体系获证客户:
1.关于在建筑施工领域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应用《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信息
为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为社会提供优质建筑,满足建筑施工领域质量管理工作专业性强的需求,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在建筑施工领域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应用《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 50430-2007)(以下简称《规范》)。国家认监委于2010年6月10日发布了2010年第21号公告, 公告要求自2010年8月1日起,在建筑施工领域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应依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19001-2008)和《规范》执行。
2.方圆标志认证集团对应用《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转换的安排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以下简称“方圆集团”)遵照国家认监委的要求,对在建筑施工领域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应用《规范》的认证工作安排如下:
1)在2010年11月1日前,依据GB/T19001-2008国家标准审核发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客户,认证证书有效期仍为三年。自2010年11月1日起,只接受依据GB/T19001-2008和《规范》的认证申请。在到期换证时,增加《规范》要求审核后完成认证证书转换工作;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均属无效。
2)获证客户应学习理解《规范》,自查自己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可以满足这些内容的要求,如不满足要求或不完全满足要求,应采取补救措施进行调整,调整应在证书到期前完成。
3)方圆集团总部和各子公司与分公司将通过对获证客户质量管理体系的年度监督审核或再认证审核,或应获证客户要求安排的专项转换审核,评价质量管理体系对《规范》的符合性、适宜性和有效性,在到期换证时,仍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均属无效。
4)为了方便方圆集团与获证客户就认证转换事宜的沟通,请获证客户填写《质量管理体系实施GB/T 50430-200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的验证确认申请表》(见附表1)并寄给方圆集团总部或相关的子公司与分公司,以便双方商定认证转换的安排和相关事宜。
5)如果获证客户需要方圆集团提供实施《规范》的培训,请与方圆集团或相关的子公司、分公司联系。
6)如果结合对获证客户的监督审核或再认证审核进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转换的验证确认,不加收认证费用。如果应获证客户要求安排专项审核进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转换的验证确认,将按实际发生的审核人日数收费。
附表1:质量管理体系实施GB/T 50430-200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的验证确认申请表
附表2:获证组织认证转换过程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