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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09年04月07日
各分支机构、各获证组织: 
  随着我国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深入,在推动能源审计、能效对标、节能技改、节能考核等一系列工作的同时,加强企业的能源管理工作,建立有效的能源管理体系,以确保实现企业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得到了国家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为此,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委员会启动了《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国家标准的研制工作 (国家标准立项号20068111-T-469)。目前,该国家标准已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制定完成。 
  在此国家标准即将颁布实施之际,为了满足方圆认证客户对该管理体系标准的认知要求,并向其提供管理体系增值服务,将系统的能源管理与企业现有管理体系相结合,以提高企业能源管理水平,方圆标志认证集团与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标认证中心,共同举办《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国家标准宣贯培训班,请各有关单位积极派人参加。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能源管理体系标准产生的背景和作用 
  (二)《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基本原理 
  (三)《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内容详解 
  (四)国外能源管理体系标准的发展概况 
  (五)《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与GB/T19001、GB/T24001的比较分析 
  (六)能源管理体系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七)节能规划、能源审计、综合能效计算、节能量审核等 

  二、报到、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09年5月12日至5月14日(5月11日报到) 
  报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北京中工大厦(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东门,电话:010-88516888 ) 
  培训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33号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三、 培训对象 
  企事业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节能减排工作负责人;能源管理岗位、标准化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管理体系建立与实施的相关人员;从事能源管理、审核、计量等咨询的专业人员;从事相关企事业单位管理体系审核及咨询的专业人员。 

  四、收费标准 
  培训费2500元/人,包括培训资料费、培训期间餐费(5月12日至14日)、会务费等,但未含住宿费、往返交通费,住宿可统一安排。 

  五、颁发证书 
  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者,由中标认证中心颁发《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培训合格证书。 

  六、请各分支机构按照培训安排及时通知获证组织,请各参培单位、分支机构于4月24日前将“能源管理体系培训班”报名表电传(传真:010-68415033)给我们,我们将根据反馈情况统筹安排。 

  方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付  雨 (联系电话:010-88411888转618, E-mail:fy@cqm.com.cn
  廖品华(联系电话:010-68717809, E-mail:lph@cqm.com.cn,) 



附件1:讲师介绍 (点击下载)
附件2:“能源管理体系培训班”报名表 (点击下载)
附件3:乘车路线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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